一
游戏目标
玩家扮演富豪的子女或律师,在富豪临终之际讨论财产的继承与分割。每位继承人配备一名律师,身份信息不公开。玩家需在 4 轮游戏中找到队友,争夺更多财产;游戏结束时,财产总价值最高的阵营获胜。
二
初始设置
十位玩家从长子、次子、三子、四子、老幺及五位律师中抽取身份和偏好的财产种类。同一身份的玩家财产偏好不重复;偏好相同的继承人与律师为同一阵营。
每轮财产总数为 100 份,地产、现金、股权、收藏、专利初始各 20 份。每位玩家初始拥有五类财产各 1 份,每轮获得与当前轮次相同数量的金币;金币可用于调整当轮财产数量,未使用金币可累积。
三
四轮流程
每轮依次进行:自由阶段 1 → 行动阶段 1 → 结算阶段 1 → 自由阶段 2 → 行动阶段 2 → 结算阶段 2。
自由阶段 1 & 2
玩家可自由交流,金币和已获得的财产可自由交易;顺位卡不可交易。
行动阶段 1
律师进行财产数量调整,并使用 3 张顺位卡为任意三名继承人排序;继承人进行财产数量调整,并可选择保险投保。
结算阶段 1
公开每位继承人的当前顺位排序之和、每位律师已排序的对象,以及每张保险保单与档位的投保人数,但不公开具体玩家。
行动阶段 2
律师再次调整财产,并用 2 张顺位卡为行动阶段 1 未排序的两名继承人排序;继承人再次调整财产,并选择本轮希望继承的财产种类及数量。
结算阶段 2
先计算五类财产在两次行动调整后的最终数量;任一财产降至 0 以下,则五类财产全部重置为各 20 份,且本轮投入金币失效。随后按继承人顺位由小到大继承并领取财产与下一轮金币。律师可额外知晓一位任意律师本轮给任意一位继承人的排序情况。
附录 1
财产数量调整
每消耗 N 枚金币,可增加 N 份一种财产,并相应减少 N 份另一种财产。一次行动只能增加和减少一种财产;每轮两个行动阶段可调整不同种类。结算阶段 2 汇总两次行动,若任何一种财产被减至 0 以下,则当轮五类财产重置为各 20 份,所有投入金币失效。
附录 2
顺位排序
律师共有 20 张顺位卡(1–5 各 4 张)。行动阶段 1 必须使用三张,为任意三名继承人排序;行动阶段 2 必须使用两张,为余下两人排序。顺位卡使用后消耗。第二次结算按五位继承人的顺位总和从小到大依次继承;若多人总和相同,该顺位轮空,本轮均无法继承。
附录 3
保险投保
继承人可在行动阶段 1 选择一个可选档位投保。必须按低至高依次购买;无论是否获赔,下次均可购买更高档位。结算阶段 1 公布各保单各档位人数。
| 保单 | 生效条件 | 低档 | 中档 | 高档 |
| A | 与他人顺位相同,顺位轮空 | 任意财产 5 份,3 倍赔付 | 任意财产 10 份,4 倍赔付 | 任意财产 20 份,5 倍赔付 |
| B | 在所有非轮空继承人中排最后 | 五类各 2 份,1.5 倍 | 五类各 4 份,2 倍 | 五类各 8 份,2.5 倍 |
附录 4
财产继承
继承人可在行动阶段 2 选择多类财产和任意数量,总量不得超过 50。结算阶段 2 按顺位从小到大依次继承;继承成功后,后续继承人只能从剩余财产池继续选择。若某类剩余数量不足,该类继承失败,剩余数量保留给下一顺位。
四
胜利条件
第四轮结算结束后,公开所有玩家身份与财产偏好。普通财产每份价值 1,玩家偏好的财产每份价值 4;同偏好的继承人与律师基础分相加。每轮继承后的五类剩余数量累积进剩余池,四轮后从高到低对应额外单价 3、2、1、0、0,并只乘该阵营继承人手中的各类财产。若剩余数量并列,并列种类统一采用其覆盖档位中的最低单价;总分并列则共同获胜。